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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关于2015年(含2015年)前立项课题结题验收事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4-23 点击数:

一、验收对象
  1、2015年以前立项(含2015年)还未结题验收的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院级课题。
  2、符合结题要求的2016年立项的院级课题
二、验收要求
  1.至少在《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报》发表论文一篇(相关论文中须注明课题名称及编号)
  2.有一篇5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
  3.有一项实践性研究成果
三、验收程序
  1.申请验收。项目主持人向科研规划处提交《结题申请书》提出验收申请。
  2.专家验收。科研处审核同意进入结题程序以后,课题主持人准备结题纸质材料3-5份进行专家组验收阶段。课题验收专家组一般为3-5名(专家必须为课题所在专业领域副教授以上职称),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验收专家。
  3.科研处审查
  课题主持人提交一份课题成果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含结题申请书,课题研究报告,论文复印件,中期检查表,应用成果佐证材料等),科研处对课题主持人提交的课题成果进行审查,向符合要求的课题颁发结题证书。
四、其他事项
  2015年以前立项(含2015年)的院级课题必须于2017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结题验收工作,若不能按时完成的课题,撤销该课题立项,并且追回已经发生的课题经费,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院级以上课题。
联系人:邹瑞睿,联系电话:18373375835,QQ:8449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