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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校实习(就业)学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2-02 点击数:

 

湖南汽车工

 

 

程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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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校实习(就业)学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目前,我校2017级等学生正处于外出实习(就业)阶段,如何教育引导这部分学生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确保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我校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职业院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党委、行政最新要求,现就加强我校外出实习(就业)学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应急工作小组

  长:黎修良、熊振倜

副组长:侯建军、郭红球、刘明星、杨志茹、刘海渔、陈刚、李永红、周定武、文洁

  员:教务处、招就处、各二级学院中层干部;实习/就业专干,相关辅导员。

联络员:王海波(教务处)、杨升平(招就处)

二、主要任务

1. 要坚持每天对外出实习(就业)学生情况进行摸排核查和及时上报;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时向学校信息汇总与报告工作小组报告疫情(即使没有疫情也须报告),对于确诊、疑似等病例,必须第一时间报告,不得瞒报、漏报、错报、迟报。

2.要安排专人加强对实习(就业)学生的常规管理和预防教育,安排专人负责与学生及家长进行沟通联络,全时全过程掌握学生实习(就业)动态,切实加强实习(就业)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

3.对于目前已在实习(就业)岗位的学生,如果实习(就业)单位允许回家的,应立即通知学生回家;如因岗位需要暂时无法回家的,要立即协调实习(就业)单位切实做好学生及相关指导教师的安全防护工作。

4.对于暂未开展而即将开始实习(就业)的学生,要立即与实习(就业)单位衔接,延期组织实习(就业),并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

三、其他提示

根据学校128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学校《督查督办通知单》(湖汽督[2020]01号)的有关要求,请各二级学院安排相关辅导员或就业专干每天及时收集学生(含实习/就业学生)身体等情况,二级学院汇总后直接报送学校信息汇总与报告工作小组。

教务处   招就处

2020128